申请套期保值的企业必须具备与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格。
郑州商品交易所:
1)申请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并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公司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
(二)申请品种上一年度现货经营规模;
(三)申请品种当年或者套期保值期间的现货经营计划;
(四)企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五)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并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公司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
(二)申请品种上一年度现货经营规模;
(三)证明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需求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当年或者套期保值期间的现货经营计划、加工订单、购销合同、发票、仓单、库存证明、拥有实物的其他证明等;
(四)企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五)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大连商品交易所:
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1)申请增加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增加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合约和数量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二)所申请品种近一年的现货生产经营或风险管理服务规模,套期保值期间的现货生产经营或风险管理服务计划;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请增加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增加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合约和数量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二)已持有的及拟持有的现货证明材料及用途说明;
(三)所申请品种近一年的现货生产经营或风险管理服务规模,套期保值期间的现货生产经营或风险管理服务计划;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海期货交易所:
1)申请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证明企业现货经营规模的相关材料,如当年或者下一年度生产计划书、最新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现货仓单、库存证明、加工订单、购销合同、拥有实物的其他有效凭证等;
(三)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预期的交割或者平仓的数量);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证明企业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需求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当年或者下一年度生产计划书、现货仓单、库存证明、加工订单、购销合同、拥有实物的其他有效凭证等;
(三)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预期的交割或者平仓的数量);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会员、客户申请套期保值、套利额度,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产品额度或者临近交割月份合约额度申请;
(二)套期保值、套利交易方案;
(三)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四)近期现货等市场交易情况及相关资产证明;
(五)历史套期保值、套利交易情况说明;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交易所可以根据额度申请情况对申请材料另行规定。
广州期货交易所:
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向交易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公司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1)申请增加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增加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和数量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二)所申请品种近一年的现货或标的资产经营业绩及套期保值期间的经营计划;
(三)所申请品种相关现货或标的资产的证明材料;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请增加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增加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品种和数量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二)已持有的及拟持有的现货或标的资产证明材料及用途说明;
(三)所申请品种近一年的现货或标的资产经营业绩及套期保值期间的经营计划;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